2018年度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公布!工伤如何认定?
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1月18日公布的统计数据,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增长8.3%,这个数据,直接影响了职工工亡待遇。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丧葬补助金
3.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的60%计算。
2018年1月1日起,《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了新的《工伤条例》,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方面作了新明确。在杭州主城区,工伤相关问题具体怎么办?一起来看看吧。
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除以上三项内容外,还补充了“申请人能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工伤认定办法》附件中还详细列举了各种具体情况需要准备的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七)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以及因特殊情况经市、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延长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在法定申请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在此时限内提出的,由最先提出申请的一方作为工伤认定申请人。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鉴定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杭州市职工工伤和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四份,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受理后,根据《杭州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通知》的内容,携带相应材料在指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面检。面检结束约一周以后,凭《受理单》到窗口领取鉴定结果。
认定:发生事故伤害后,可以向杭州市以及各个主城区的人力社保行政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鉴定:主城区的职工和企业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将申请材料递交至中河中路240号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行政服务大厅。
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都以电子化形式传递给社保待遇支付部门。换句话说,即使申请人没有时间到窗口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和《杭州市职工工伤和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表》的结果,也可以直接到社保申请工伤待遇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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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支付标准 | 范围基数 | |
医疗费用 | 全额支付 |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 |
康复治疗费用 | 全额支付 |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每人每天22元 | 按住院期间的实际天数实行足额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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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就医交通、住宿费 | 交通费按凭据据实报销,伙食费每人每天100元、住宿费每天340元内按凭据据实报销 |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 |
安装辅助器具费用 | 全额支付 | 国家规定的标准 | |
一次性伤残补偿金 |
一级27个月 2级25个月 3级23个月 4级21个月 5级18个月 6级16个月 7级13个月 8级11个月 9级9个月 10级7个月 |
职工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 |
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
1级90% 2级85% 3级80% 4级75% |
职工工资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以后按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的通知进行调整。 | |
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 |
浙江省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发布次月起调整。) |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5级30个月 6级25个月 7级10个月 8级7个月 9级4个月 10级2个月 |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浙江省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级的,职工本人提出与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
工 亡 待 遇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20倍 |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丧葬补助金 | 6个月 | 浙江省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
供养亲属抚恤金 |
配偶40%, 其他亲属30%, 孤寡老人、孤儿另增10%, 抚恤金之和不高于工亡职工生前工资 |
职工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
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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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支付标准 | 范围基数 |
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费用 | 原则上参照当地医疗机构护工工资水平 | 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 |
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申报工伤认定的 | 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 | 医疗费等 |
工资福利待遇 | 原待遇不变 | 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伤残津贴 |
5级70% 6级60% |
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